2004年12月23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
>
第三版:世相
改变文字大小:
大
中
小
|
打印
|
关闭
持刀帮老乡 伤人坐班房
蓝雨
帮老乡的秦龙坐了班房,近日他被长兴县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赔偿受害人医疗费等共计12312.81元。
山东籍的李秀伟、李秀志与安徽籍的田学红、田学伟等人同在长兴街头乞讨为生。今年8月7日,李秀伟、李秀志兄弟俩与田学伟、田学红发生矛盾,直至扭打。期间,安徽人秦龙为帮助老乡,遂持水果刀刺中李秀伟的右腹部,经法医鉴定,李秀伟的损伤构成重伤。(蓝雨)